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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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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 6g*10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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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3023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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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包装单位:盒

药品规格:6g*10袋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30236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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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珮夫人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6g*10

 

生产厂家上海新亚药业邗江有限公司

药品标识OTC

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260

有效期24个月

密封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。

6g*10

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
温水冲服。儿童用量见下表。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袋)一日次数1310150.5146162111.5一日37922271.521012283222.5

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
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  1. 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3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4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5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2. 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